第 89 期 2006年09月號 CBETA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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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各位親愛的讀者,您好:

在古本譯經中往往遇有不同用字的版本,本期將為大家介紹《金剛經》的即則初探,歡迎細細品嚐。

天秋月又滿,在此祝福大家

中秋佳節  吉祥如意!

電子報編輯 敬上


各組最新進度
◎輸校組
  • 卍續藏常錯字檢查:X32 - 37
  • 卍續藏簡單標記    :X27 - 35
  • 網路校對發出        :B29, B32
  • 網路校對完成        :B15, B21
  • 大正藏、乾隆藏 行首資訊對照:T25 - 26

◎標記組

  • 大正藏
  1. 修訂 "經文用字"、悉曇字 & XML 標記 。
  2. 悉曇造字問題已解決,感謝莊先生提供 Win XP 系統的程式。
  3. 開始新增缺字查詢(目前以部首、筆畫、注音、Unicode 及異體字字典資料為主)。
  • 卍續藏
  1. X24n0448X25、X27、X28、X29  XML  標記作業。
  2. [CBReader] 卍續藏 部別 X01 - 53 的作業:XT source 與 總目錄 對照檢查、製作 X01-53 部別目錄。
  3. 檢查[CBReader] CBETA 經錄與 卍續藏 部別 X01 - 53 樹狀目錄。

◎研發組

  • sm=>xml:X27, X28, X29, X30, X31, X32, X33, X34;修改 basicx。
  • 修改 xml2txt, X24 <table> 空格問題。
  • 網站主機安裝 Fedora Core 5、DNS 設定、安裝 MySQL、防火牆設定 。

◎文字組

  • 持續將新增缺字加入資料庫

◎網資組

  • 寫出 CBTree 程式,可單獨呈現樹狀結構的資料。

  • 用 VMWare + Win98 處理悉曇字字型檔。

  • 整理千字文。
  • 重新設定網站主機,並安裝各種服務。
  • 寫移動雙行小註前之句點的程式。

◎新標專案

  • 完成:1 經,共 2 卷



一步一腳印

《金剛經》即則初探

鳩摩羅什大師所譯《金剛經》中「即」、「則」兩字出現頻繁,且不同版本常有出入。對於如何解讀「即」、「則」兩字,古來學者在註解《金剛經》時有過討論,底下是常被提到的一個意見:

「則」與「即」二字,各本每多不同。嘗考其由,起於高麗王名「稷」。彼人欲避其音,故於經中去「即」改「則」,因此以偽亂真。海虞嚴氏折衷諸辨,謂合兩之義為「即」,相仍之義為「則」;「即」或可用之相仍,「則」不可用之合兩。此說最為諦當。--《金剛經註說彙纂》(CBETA, X25, no. 0504, p. 753, a4-p. 753, a8)

以上文字,先是說到經文在北宋流傳至高麗後因避帝諱而改「即」為「則」,二是提出辨析《金剛經》中「即」與「則」兩字的準則。

首先關於「高麗避諱改字」一事,筆者沒能查到任何確切證據。目前大正藏羅什《金剛經》T0235與其底本高麗藏(再雕版)K0013,兩者相互比對,在用字上幾乎一致,且經文中有「即」也有「則」。所以,假如高麗藏初雕時發生避諱事件,應該也是在續雕或再雕之際已被修訂了吧。

 
再則上述「即」與「則」兩字的辨析準則,換作現代的理解大概如此:
  • 「即」═合兩;不離於此。P 等於 Q。當下相等。
  • 「則」═相仍;由之於此。若 P 則 Q。經由推論或時間而生起關係。
  • 「即」或可用之相仍,「則」不可用之合兩。

按這樣的定義,「即」的使用彈性比「則」大。使用「則」的情況,「即」或許也可以用;但,使用「即」的情況,不可改用「則」。

我們將狀況簡單分作兩種,第一種是只可以用「即」字,第二種是「即」、「則」兩字都可以用。第一種狀況是筆者特別有興趣留意的,我想知道目前所看的大正藏羅什《金剛經》有沒有違反上述準則。

 
以下是大正藏羅什《金剛經》所有「即」、「則」依序出現的地方,當中「即」字出現20次、「則」字出現34次。在筆者的認知下,行首項目編號後標上"★"號者表示是屬於第一種只可以用「即」字的狀況,其它沒特別標號者則屬於第二種「即」、「則」兩字都可以用的狀況:
 
A.即-20次
  1. 時,長老[27]須菩提在大眾中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2.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非菩薩。
  3. 如來所說身相,非身相。
  4. 若取法相,我、人、眾生、壽者。
  5. 若取非法相,我、人、眾生、壽者
  6. 是福德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7. 所謂佛法者,非佛法。
  8. 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9. 如來說三十二相,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10. 我相是非相
  11. 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非相。
  12. 來說:『一切諸相,是非相。』
  13. 如來者,諸法如義。
  14. 所言一切法者,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15. 如來說莊嚴佛土者,非莊嚴,是名莊嚴。
  16. 如來說具足色身,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17. 如來說諸相具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18.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19. 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20. 所言法相者,如來說非法相,是名法相。
B.則-34次
  1.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見如來。
  2. 是諸眾生若心取相,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3.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不說須菩提是[2]樂阿蘭那行者
  4. 莊嚴佛土者,[5]非莊嚴,是名莊嚴。
    p. 749, [5] 則=即【明】*
  5. 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6. 佛說般若波羅蜜,[]非般若波羅蜜。
    p. 749, [5-1] 則=即【明】*
  7.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8. 是實相者,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9. 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為第一希有。
  10. 離一切諸相,名諸佛。
  11. 若心有住,為非住。
  12. 一切眾生,[]非眾生。
    p. 749, [5-2] 則=即【明】*
  13.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無所見
  14. 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15.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6. 若[6]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17. 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18.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7]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9. 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狂亂,狐疑不信。
  20.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非菩薩。
  21. 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與我[3]
  22. 如來說人身長大,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23. 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不名菩薩。
  24.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5.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有我、人、眾生、壽者。
  26. 有我者,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27. 凡夫者,如來說非凡[2]
  28. 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是如來。
  29. 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不說是微塵眾。
  30. 佛說微塵眾,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31.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32. 若世界實有者,是一合相。
  33. 如來說一合相,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34. 一合相者,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以上 B 中 4,6,12,大正藏有校勘,均表示明本採用「即」字;其它 B 中標上"★"者,大正藏沒校勘。

其實所有標上"★"者,除了A13,都跟「即非詭辭」有關。「即非詭辭」,語見吳汝鈞《金剛經研究》一文,其固定句型為「說xxx,即非xxx,是為xxx」。既然同屬「即非詭辭」句型,為什麼有的用「即」、有的用「則」?在這種地方「即」、「則」通用,這是筆者深深不解的。好比將《心經》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改作「色則是空,空則是色」,味道已然不同;因此將「即非詭辭」句型中的「即非」改作「則非」,也是讓人感到變味。

相較於大正藏羅什《金剛經》大正藏玄奘所譯《金剛經》「即」字出現30次、「則」字僅出現6次,在「即非詭辭」的用字方面較為一致。比如上述 B 30,31,33(一合理相分第三十),玄奘分別譯作:
  • 如來說極微聚為非聚故名極微聚。
  • 如來說三千大千世界非世界故名三千大千世界。
  • 如來說一合執為非執故名一合執。

可是就江味農《金剛經校勘記》的記錄,羅什《金剛經》唐人寫本「則」字用得多,到了清代流通本「即」字用得多。筆者在不死心之下,翻找了幾份唐代石經刻本,確實也是「則」字用得多。最後,只好認了,接受羅什《金剛經》在原始文字上的不完美。不過,清代有些學者倒是很敢,按著上述「即」、「則」辨析準則來改,徐槐廷所作《金剛經解義》(X25n0509)即是一例。


後記


撰寫這篇沒幾個字的文章,隨著所進行的蒐證及思考過程,其佈局內容一改再改。或許把這篇文字當作推理小說 (從未知中摸索前進) 來讀,可以讀出一點趣味 :-)

文字一開始的重點是想探討羅什原始用字,進行到後來,當看到江味農文獻以及唐本石經後,重點轉 變成是對羅什可能原始用字的不滿意。所以當 文末提出「 江味農『唐人寫本以則字為多』的文獻證據」時,也表達我個人對這個文獻證據的不滿意。這個不滿意,不在於不接受江的發現,而在於就「即」、「則」兩字使用上的“語感”,覺得唐人寫本或刻本,甚至是羅什原始譯文,可能有所缺撼。 極可能,就是由於這種與我類似的不滿意,所以才有後人那些動作,包括高麗「改即作則」的避諱傳說,以及清人修訂「即」、「則」兩字的舉動。

清人改「則」為「即」的舉動,那是一種美化動作,似乎也是清人對待藏經的習慣手法 (如龍藏) ,不能硬說羅什原始文字應當是如何如何。羅什原始用字的原貌,理應要尊重江的發現。但江的發現,著重於經文用字的冰冷歷史事實,他並沒去探究歷史事實裡頭的可能矛盾 ( 為何類似句型沒採用一致用字 ) 。另外,在 CBETA 經文用字修訂立場,作「即」或作「則」,問題很細微 (雖然有些人對這種細微很敏感) ,在沒找到更有力的證據之前,我個人是不會想動它的。

 


回覆讀者來函

 

讀者來函:

在電子大正藏目錄找不到《慈悲梁王寶懺》一書,請問該書是否有電子版可參閱?

CBETA 回覆:

所指的《慈悲梁王寶懺》,應該就是大正藏第四十五冊的 1909 經 《慈悲道場懺法》,請參考以下網址 :

http://www.cbeta.org/result/T45/T45n1909.htm


讀者來函:

在 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十冊 No. 293《大方廣佛華嚴經》
( 網址 http://w3.cbeta.org/result/normal/T10/0293_040.htm )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
T10n0293_p0844b17(00)║
T10n0293_p0844b18(00)║    罽賓國三藏般若奉 詔譯
T10n0293_p0844b19(00)║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
T10n0293_p0845a19(00)║復次善男子。言
懺除業障者。菩薩自念。

在上面所標示粉紅色的文字在龍藏大藏經 上為:懺悔業障

1、是否能協助收集各藏經版本對此處經文的內容的異同

2、最近正在商請 出版社 流通印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不知
此項 差異該如何處理較如法

貴單位可否幫忙提供參考意見?

CBETA 回覆:

這是《四十華嚴》最後一卷的「普賢十大行願」。
標題是寫「
懺悔業障」,如下: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
「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何等為十。[9]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
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恒順眾生。十者普皆迴向。」
 (CBETA, T10, no. 293, p. 844, b23-28)
 [9]
一者乃至迴向六十字元本作六字十句。

但解釋內容時改用「懺除業障」,如下: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
「復次善男子。言
懺除業障者。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恒住淨戒。一切功德。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CBETA, T10, no. 293, p. 845, a19-28)

經查高麗藏 (K36_p0225c-0226b)、嘉興藏 (J01_p0158c-0159a)
佛教大藏經(第一冊 p1036-1037),狀況跟上面大正藏的用字一樣。

相關的經論亦有類似互用狀況,如下:

  • 《華嚴經海印道場懺儀》卷41
    「第四
    懺悔業障
    復次善男子言
    懺除業障()身語意業無有疲厭。懺悔已。至心歸命禮本尊毗盧遮那佛。」(CBETA, X74, no. 1470, p. 351, a23-b1 // Z 2B:1, p. 350, d6-8 // R128, p. 700, b6-8)
  • 《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別行疏科文》
    X05n0230_p0337a10_##<I12>
    懺除業障
    X05n0230_p0337a11_##<I12>
    五隨喜功德○
    X05n0230_p0337a12_##<I12>
    六請轉法輪○
    ....
    X05n0230_p0337a24_##<I1>
    ○四
    懺除業障()
    X05n0230_p0337a25_##<I2>
    次標名(復次疏二)
    X05n0230_p0337a26_##<I3>
    一翻對釋名(第四)
    ....
    X05n0230_p0340a07_##<I5>
    三三偈頌廣修供養(以諸)
    X05n0230_p0340a08_##<I5>
    四一偈頌
    懺悔業障(我昔)
    X05n0230_p0340a09_##<I5>
    五一偈頌隨喜功德(十方)

《佛光大辭典》對「普賢十願」的解釋如下:

又普賢行願,指十大願,即:
(
)禮敬諸佛,常禮敬一切佛。
(
)稱讚如來,常稱讚如來之德。
(
)廣修供養,常侍奉一切佛,並予最上之供養。
(
)
懺悔業障,常懺悔無始以來之惡業,並遵守淨戒。()隨喜功德,常隨喜一切佛、菩薩乃至六趣、四生所有
  之功德。
(
)請轉法輪,常禮請一切佛宣說教法。
(
)請佛住世,請求佛、菩薩不入涅槃,而能住於世間說
  法。
(
)常隨佛學,常隨毘盧遮那佛,而學佛之教法。
(
)恆順眾生,應眾生種別,而作種種供養。
(
)普皆迴向,將以上功德,迴向於一切眾生,以完成佛
  果之願。

第四願「懺悔業障」,這可能是較為流通的說法。但若把上述《四十華嚴》的「懺除業障」改作「懺悔業障」,那麼會影響到許多華嚴論疏及科文,如下:

  •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
    X05n0227_p0193c23P##
    第四復次
    懺除業障。初標名者。懺者梵音具云懺摩。
    X05n0227_p0193c24_##
    此云悔過。若別說者。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
    X05n0227_p0194a01_##
    除惡業障。成淨戒善。是故。文中。偏名懺業。實則三障
  • 《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疏科文》
    X05n0228_p0206a52_##<I12>
    三廣修供養○
    X05n0228_p0206a53_##<I12>
    懺除業障
    X05n0228_p0206a54_##<I12>
    五隨喜功德○
    ...
    X05n0228_p0208a01_##<I1>○四
    懺除業障()
    X05n0228_p0208a02_##<I2>
    初呼機牒名()
    X05n0228_p0208a03_##<I3>
    初名通華梵釋(第四)
    ...
    X05n0228_p0214a30_##<I5>三有三偈頌廣修供養(三頌)
    X05n0228_p0214a31_##<I5>
    四有一偈頌
    懺除業障(四頌)
    X05n0228_p0214a32_##<I5>
    五有一偈頌隨喜功德(五頌)

  • 《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
    X05n0229_p0266a16_##<o><p>
    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
    X05n0229_p0266a17_##
    供養四者
    懺除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
    X05n0229_p0266a18_##
    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恒順眾生十者
    X05n0229_p0266a19_##
    普皆回向。
    ...
    X05n0229_p0274c01_##<u><p,1>△疏第四
    懺除業障三一牒名。
    X05n0229_p0274c02_##<o><p>
    復次善男子言
    懺除業障者。
    ...
    X05n0229_p0308c03_##<p,1>△疏四頌
    懺除業障
    X05n0229_p0308c04_##<o><p>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恚癡從身語意之所
    X05n0229_p0308c05_##
    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這裡用「懺除」或「懺悔」,意思相近
(
懺除」--懺悔而除罪,意思是更豐富了些), 這都不算錯字。
當然標題用字與釋文用字不能一致是個瑕疵,但也不好強硬改字,因為牽涉到許多後世相關著作。

藍吉富老師在介紹《龍藏》時提到:

這部藏經在二十世紀學術界中所得的評價不高。主要的原因是將古來入藏的甚多要典刪除不錄。譬如《一切經音義》....,而雍正所編的書卻有三部入藏。....此外,《龍藏》所收的某些經文,也曾被刪改。....約略可以窺見編修《龍藏》者態度之草率。....使人對《龍藏》版本之可信度,頗易生疑。
 (節錄自《佛教史料學》.東大圖書.1997

《龍藏》很敢改字,但又沒做校勘,這方面應該是學界學者很難接受的。不過,不可否認,它改的某些經文的某些部份讀起來比較順,所以許多人還滿受用的。

所以站在 CBETA 的立場,既然經文和歷代注疏都用懺除,在文義上又沒有明顯的錯誤問題,我們還是建議保持原狀,不依龍藏而修改。


讀者來函:

查詢宗鏡錄那冊部別?

CBETA 回覆:

宗鏡錄》在各藏經的出處, 請參考 http://jinglu.cbeta.org/
如下:

藏經

部別

經號

頁數

卷數

備註

高麗藏 

  

44 

1499 

100 

高麗大藏經研究所經文

永樂北藏 

此土著述 

145-147 

1557 

100 

 

龍藏 

此土著述 

138-139 

1595 

135 

100 

 

卍正藏 

此土著述 

55-56 

1495 

811 

100 

原版套數:第 29

大正藏 

諸宗部五 

48 

2016 

415 

100 

相關經典:
-1-4,-29.5-9
參考資料: 

佛教大藏經 

諸宗部三 禪宗 

70 

1989 

100 

 

中華藏 

 

76 

1698 

190 

100 

底本:麗藏本 


讀者來函:

由於 CBETA 的完整資料每年只更新一次但是在更新後的一年中,又有陸續發布的經文要如何自行整合到原先的系統中 ,以方便查詢檢索呢

例如目前又發布了許多續藏的經文但是下載後又無法查詢檢索希望能解決這個困擾的問題謝謝

CBETA 回覆:

在我們的作業流程中,處理到某一個段落,即可發布新的經文。
但若要整合至 CBReader,則又有更多的工作要進行,包括更進一步的檢查,製作全文檢索以及修改程式。

通常這個流程我們大概會花上一個多月,為了既定的進度,所以我們並無法經常更新光碟版的資料。

不過明年的光碟,大正與卍續藏皆會告一個段落,屆時就不會再有常常發布新經文的問題了。

新發布的經文您可以試著用 Google 檢索看看。


讀者來函:

你好!得到你們新式標點化的清單,很感謝!

不過發現當中仍有古字,找不到替代字的問題,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方面是否無法解決呢?本人有少少見議,可否在古字做一個連結,到新頁面指示一下它的讀音呢?例如:

──(顯示原來字的jpg圖檔)
音節
普通話:fo2
粵 語:fat1

這只是限於古字,其餘的字網上也能查得到,所以不成問題,通常一般人沒有查古代字的字典,要查其讀音變得很麻煩,因為 CBETA 正進行新式標點專案,可否把這個問題一拼解決,讓有心研讀佛經的人,給予多一點方便呢?

CBETA 回覆:

關於文字的問題,我們有製作一個程式,叫漢字工具,
您可在此網頁下載:

http://www.cbeta.org/download/tool.htm

不過文字的讀音並不是那麼容易可找到,該工具中也有許多字找不到發音。我們能找到的字,其實在底下這個網頁:

http://140.111.1.40/main.htm

或較大的辭典都能找到,而這些都找不到的字,我們也無可奈何了。


讀者來函:

想發心製作一個佛經讀誦網站,所以就四處找尋已重新標點和分段的佛經,但……很無奈地,十個網站就有十個不同版本,不知道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正因上述的情況,希望今次的「經文新式標點專案」,除了「新標」和「重新分段」外,請把那些「缺字」尋找替代字,如不能的話也請給它普通話和粵語的讀音,希望有問題的地方,能一次全部修正,更願今次的「經文新式標點專案」能夠做得盡善盡美,能夠給予一個好的版本大家重新使用

CBETA 回覆:

先談版本的問題,有時看到不同的經文,並不一定是製作過程有錯,而是古來流傳的版本即有這些問題。

你在 CBETA 網站上看到的經文是大正藏的版本,若你有 CBETA 光碟,則可以看到更多的版本。

以金剛經的這一句為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1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3]提者,說諸法斷滅[4]相。」

  (CBETA, T08, no. 235, p. 752, a22-23)
  [3]
提+(心)【宋】【元】【明】。
  [4]〔相〕-【宋】【元】【明】【宮】。 

大正藏版本為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說諸法斷滅。」

而宋、元、明三代的大藏經則是: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說諸法斷滅。」  

而宮本則是: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說諸法斷滅。」

再者,缺字的問題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有些字在字典查的到,尚且不一定有替代字,有些連字典都找不到,當然更無法得知其讀音了。 

所以這些事並不是不願意去做,而是沒有那麼多的資料可參考。這些都要更多學有專精的學者大德們共同努力,才能有更好的成果了。


讀者來函:

你好,在製作佛經聲音檔時,發現了小問題,紅色部份的逗號,好像點錯了,勞煩檢查一下。 也偶有發現經文有只開括號(「)而沒有刪括號(」),也請注意一下。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第八   

T08n0227_p0575a21(32)║世尊!若人於初發心菩薩隨喜, 若於行六波羅,蜜若於阿毘跋致 ,若於一生補處隨喜,是人為得幾所福德?」

CBETA 回覆:

您的建議是正確的,此句應改成如下:

若於行六波羅蜜若於阿毘跋致

至於只有上引號的部份,此為特殊的規則所致,詳情請參考:

http://www.cbeta.org/xb/work.htm

三、新式標點建議事項

5. 引號內容若連續分段則不用每段成對,僅在內容結束的最後一段成對即可,以此來明確表示引號內容的開始與結束。如上文《心經》從「觀自在菩薩」開始的六個段落,前五個只有上引號(表示話還沒講完),直到最後一個才出現成對的上下引號(表示講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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